打造如家蓝白又一重大举措出台 公司决定对员工买房进行补助
作者: 发布日期:2014-03-17 17:01:08 查看次数:次
打造如家蓝白又一重大举措出台
公司决定对员工买房进行补助
马年春节刚过,全公司又传来一个好消息:为进一步减轻员工的生活负担、打造蓝白如家氛围,公司决定对购买自住用房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经济补助!
实际上,早在去年,任吉宏董事长就在酝酿如何操作这件事情。家庭买房是一笔大开支,动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。这是员工生活中的一项大负担。公司应该给与一定补助。但这笔资金从哪出,出多少,享受补助起码要达到什么条件,如此等等,一系列复杂问题不是一句话就能解决的。经过调查摸底、反复论证,终于拍板决定:本着老员工和骨干人员优先、周边六区买房优先的原则,从2014年开始,对内部员工购买自住用房进行补贴。
1.享有补助的人员资格: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五年以上的在职员工,或者担任公司中层副职四年以上在职管理人员(从试用期算起)。今年享受补助的人员为:2009年1月1日(含)之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,或者2010年1月1日(含)之前被公司聘任的中层副职以上在职管理人员(从试用期算起)。今后每年递进推算。夫妇二人都在蓝白工作,且都具备补助条件的,仅限于其中一人享受补助。
2.购买住房的地域划定:所购住房位于芝罘区、福山区、莱山区、牟平区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、烟台高新技术开发区(共六区)任一行政区划之内,且是在该区域购买的首套住房(凡已在六区拥有个人或者配偶名下住房的除外),皆可享受购房补助。
3.享有补助的其它条件:所购住房真实为本人所有和居住(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为本人或者配偶姓名);签署购房合同的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之后,并缴纳了不低于40%的首付款或全款;凡领取购房补助金的员工,需协议承诺继续在蓝白工作五年以上。
4.补助金申报程序及发放: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向所在部门报名,填写购房补助金申报表;经逐层上报审查,由公司一次性借给现金一万元(无论购房的面积和价值多少,公司给予的借款标准不变,人人平等)。凡借款的员工,自打借条之日起,若在蓝白继续工作满五年,则借款自然免除。
购房补助金是董事长每年拿出个人分红的一部分、其他董事会成员及股东自愿捐助一定数额累积而成的。鉴于资金规模有限而需求较大,目前只能对每位购房员工补助一万元。请广大员工予以理解。具体如何补助,详见公司《对员工购买自住房进行补助的实施意见》(印发到各部门)。
总之,对员工发放购房补助金是一件好事。务请各级管理人员重视此事,将有关政策向大家讲清楚,把好事办好,把如家蓝白打造得更加完美!